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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用现房(无贷款)作抵押,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如能贷则额度如何算?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23 15: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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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购买现房需在办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二、贷款额度:缴存比例合计为20%(不含)-24%的,贷款上限为40万元;缴存比例为16%(不含)-20%(含)的,贷款上限为37万元;缴存比例为16%(含)以下的,贷款上限为35万元。并以下列3项中的最低值作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上限:1、首付款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总房款;2、按借款人申请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申请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3、按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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