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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30 1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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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全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贵纪发〔2015〕4号)精神,我中心决定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底,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促进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改善,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生冷硬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作风粗暴、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乱吃乱喝、胡支乱花、挥霍浪费、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

(二)严肃查办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审批权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收受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

(四)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

三、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聚焦“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二)法规稽核科: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依纪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查处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和纪律审查力度,对群众有反映、问题有线索的,无论事大事小,都要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同时,督促各科室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到位;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和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各科室、管理部:认真梳理本科室、管理部管理的业务范围中存在违规问题,对群众有反映、问题有线索的,要主动会同法规稽核科进行调查,或者报告法规稽核科后,交由相关科室调查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线索(2015年11月底前)

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每月集中排查一次,重点排查十八大以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中心领导班子分工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查办时限,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每个问题线索都有结果。(由业务稽核绩效科牵头,综合科、各管理部协助。)

(二)严格执纪问责(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组织核查,确保有错必究,在腐必惩。坚持“一案双查”,对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中心将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由党支部纪委牵头、法规科协助。)

(三)构建长效机制(2016年6月底前)

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坚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法规科牵头、综合科协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各科室、管理部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任务来抓,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我中心专门成立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开展专项工作。各科室、管理部发现线索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直接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相关科室、管理部要加强与法规稽核科沟通联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科室,确保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三)密切配合,督促检查。有关科室在开展重点督办时,涉及到本科室、管理部的,各科室、管理部要积极配合,不得敷衍塞责。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0日

信访举报电话:077-4552550

信访举报地址: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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