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泸州市:转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文章来源: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1-17 17:06:4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问:之前在江阳区当大学生村官,换工作后一直没有转住房公积金,现在要将之前的公积金转到现在单位的账户,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

答:您好,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入职新单位且新单位为您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应通知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为您办理原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转移类型包括同一区县管理部内部转移、市内跨区县管理部转移、跨市转移。

一、同一区县管理部内部转移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

2、加盖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

二、市内跨区县管理部转移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

2、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转移申请并签字;

3、加盖有效印章的《公积金转移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跨市转移,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

2、转入方公积金中心出具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3、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转移申请并签字;

4、加盖有效印章的《公积金转移审批表》一式三份。

您需根据实际所属转移类型将相关资料交到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由专管员到原单位所属公积金管理机构为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泸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