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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

湖北省:宜城市全力开展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包保工作

文章来源:湖北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1-18 18: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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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收到任振鹤同志在《网曝保康一名93岁孤寡老人上吊身亡舆情专报》签批意见后,市委督查室进行督办,市民政局积极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市孤寡老人、高龄老人、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进行走访摸底,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有什么需求,需要解决什么问题等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了救助。市民政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镇(办、区)民政办,全力做好包保工作,并结合该市开展的“三访一促”活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开展走访慰问。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各镇(办、区)民政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是看他们的过年物资准备是否到位,衣、食、住、行是否存在困难,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详和的春节。

二、建立包保制度。建立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结对包保制度。集中供养的由各镇(办、区)农村福利院负责,管理人员每天查看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身体状况和供养安全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护理员每天查看身体和生活状况,提供护理服务,对供养对象提出的问题,尤其是身体出现异常应立即向机构负责人或医务人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帮助或救治。分散供养的,由镇(办、区)民政办、村(组)干部、供养对象的亲属或邻居与分散供养对象签订包保服务协议,开展一对一包保照料服务。协议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要求。镇(办、区)民政办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管理、服务职能,负责协议的签订,并督促各项协议内容的落实。村(组)干部每周查看供养对象,了解其住房、水、气、电等安全工作和日常生活、身体状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亲属(邻居)每天查看供养对象身体和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或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尤其是在老人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帮助解决或向村(居)干部和医务人员反映,由村(居)干部和医务人员视情况妥善处理。

三、落实救助政策。除五保供养金全面落实外,五保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危房改造、水费电费和有线广播电视维护费减免优惠、乘坐公共汽车、法律援助、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也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康档案。各镇(办、区)民政办要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安排免费体检一次,每月巡诊一次,行动不便的要上门巡诊并做好记录。巡诊中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救治。对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身体状况较差的分散供养对象,应动员入住农村福利院,实行集中供养。(宜城市民政局杨贵 余华建 胡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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