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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变更委托银行代缴公积金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16 2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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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委托信息变更流程如下:

因单位信息变更(如单位名称、付款账户等信息变更)、或上次签约信息有误,均需按如下流程办理委托付款协议变更手续:

(1)委托付款协议终止

①办理材料:《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类型为授权终止,以下简称协议)、《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办理地点:单位原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原签订旧版协议,即2012年11月12日前签订的,交原办理签约登记的办事处、管理部或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经办网点)。

(2)新委托付款协议登记

①办理材料:协议(一式三联,类型为付款授权)、《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办理地点:单位新付款账户开户银行。

(3)委托付款签约变更登记

①办理材料:

协议(类型为授权终止和付款授权的第一联及第二联,共四份)、《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扣款信息变更(注销)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办理地点:

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注:《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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