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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离职后提取公积金

文章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23 0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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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沧州市现行的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要求其户口为农业户口,携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到相关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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