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于你咨询的问题,请您进入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
本文地址:广州市:关于公司没有购买公积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