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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我购买别人二手房怎样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06 0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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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购房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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