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金融办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活动,通过调查摸底及总结验收,未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关问题。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社会风险隐患。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要求。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就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制定下发了《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非法机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民政局收到通知后,分别成立了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落实排查责任,确保组织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在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组织实施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确保整治活动效果。
二是确范围、定内容、严落实。市民政局深入各旗县区督促指导对经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许可,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经过盟市、自治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在建、但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以及公办养老机构等三类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是否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养老机构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是否已经开始收取费用、收住老人;养老机构是否以终生养老的名义,收取终生养老费、会员费等;各类养老机构定价标准、收费时限等,是否符合《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等五项内容。在全面摸底排查整治活动中,我们边排查边进行政策宣传,对申报养老机构的个人或组织告诫不得以高额回报等许诺筹集社会资金建设养老机构,劝告老人及家属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维护家庭、社会、金融秩序稳定。
三是建立机制、常抓不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媒体向养老机构、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群众鉴别能力,引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在设立许可过程中,严格把关,严审相关手续,着重审查资金情况,确保养老机构的审批程序合法;在日常管理中将继续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增加检查次数,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建章立制,把非法集资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栾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