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民社福发〔2015〕144号
各旗县区民政局:
全市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定于2015年5月开展。现将《2015年赤峰市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联系人:崔文夫 联系电话/传真:838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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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815
附件:1、2015年赤峰市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宣传口号
赤峰市民政局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2015年赤峰市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处非办发〔2015〕6号)要求,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根据赤峰市处非办《2015年赤峰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定于5月在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目的
进一步加大全市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养老机构、重点人群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内容
(一)非法集资知识普及宣传。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
(二)加强警示教育宣传。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等意识,清除“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错误认识。
(三)非法集资案例宣传。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
三、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15年5月1日——31日。
(二)范围:在全市养老机构范围内开展宣传月活动,各旗县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宣传活动。
四、宣传方式
(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在辖内各养老机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
(二)设置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在各养老机构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利用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户外电子屏幕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案例报道、标语滚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四)发布手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旗县区民政局要统筹协调,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养老机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各旗县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系人,并将名单报送市民政局。
(二)突出重点。对养老机构和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活动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要认真处理,有效防控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非法集资活动。
(三)协调督导。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旗县区民政局及所辖养老机构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总结。宣传月结束后,各旗县区民政局要做好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做法的总结工作,并收集汇总各类照片、影像、媒体宣传等资料,并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工作总结)及电子形式(附相关照片、影像、媒体宣传等资料)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2:
宣传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