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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分中心识破一起以大病支取名义骗提公积金行为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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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分中心识破一起以大病支取名义骗提公积金行为

近日,连云分中心工作人员在支取审批过程中识破一起以大病支取名义骗提公积金行为,情况如下: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工李某,通过黑中介伪造病历记录和医疗发票,谎称自己得了大病,需要提取公积金。出于职业敏感,连云分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李某提供的医疗费用发票十分可疑。发票粗制滥造,有作假嫌疑,且没有医保报销部分,全部为自费,这不符合常理。随即对李某进行询问,李某称自己没有医保,这更坚定了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判断,李某就职于连云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不可能没有医保。后经过更加细致的询问,李某承认该医疗发票和病历记录系伪造。连云分中心主任与李某进行了面谈,经过连云分中心主任的批评教育,李某已意识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严重后果,并承诺今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李某的失信行为已记录在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档案中,对李某的处理结果如下:暂停李某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时间从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并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了冻结。现告知广大职工《连云港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查实有骗贷或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属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除责令其退回所提或所贷款额外,暂停其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此,提醒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骗贷、套取住房公积金,因小失大,要珍爱信用,合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服务人民、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我们要确保公积金合法合规的使用,做到应支尽支,杜绝骗提行为,让公积金的使用更加公平、公正。(连云分中心湛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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