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资讯

二手平房使用济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16 21:31:1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拥有潍坊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按照《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暂行规定》,向住房备案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详情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济南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