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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为什么公积金扣款不优先扣公积金账户里资金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05 18: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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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是逐月按照月缴存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足部分由个人还款银行卡现金还款。

2、若个人公积金账户有多余存储余额,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此项业务职工只需提供提取业务必备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签章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注意事项:

(1)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贷款发放满一年。

(2)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间隔为一年。

(3)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贷款余额,结清贷款的,提取间隔不受一年限制。

(4)已签订按月扣款协议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部分贷款时,须保留六个月的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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