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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文章来源: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6-27 22: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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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计件工资组成。 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录入或调入当月职工本人工资。

还有的是地方文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个数值(上下限),有可能根据社平工资来确定。自由/军转户的基数采用社平工资。一般社平工资在每年的 3-6月份期间公布,之前缴交的只能采用上一年的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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