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资讯

信阳市:关于2017年度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章来源: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04 05:41:2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度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度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与2016年度持平,即:市区每月不超过1000元,各县每月不超过700元。其它仍按原规定执行。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信阳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