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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企业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须知

文章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7-06 0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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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办理程序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由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2、资料提交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本人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四、经办机构

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五、经办地点

西湖区抚生路69号就业大厦1楼 ----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大厅

六、工作电话

0791-8670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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