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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积金政策调整最高可贷40万元

文章来源: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25 2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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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公告》,对南充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六个方面调整,新政策从7月13日起执行。调整后,缴存职工最高可贷40万元,实行缴存时间和贷款额度挂钩,实行提取和贷款额度挂钩,停止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据了解,此前,南充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而新的政策调整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单身或夫妻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限额为35万元”。

同时,调整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停止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设立再次贷款间隔时间,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必须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一年(含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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