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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08 15: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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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管委政工部,各养老保险市直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下简称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鲁社保发〔2011〕32号)要求,现就2017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

资格认证工作要坚持依法合规,突出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科学认证。资格认证中不得采取有悖尊重、有损人格尊严的做法。不得向参加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下称资格认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集中资格认证时间

在全年进行定期即时认证的同时,为便于异地协查工作,确定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集中资格认证工作。

三、集中资格认证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了退休(职)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四、集中资格认证方式方法

资格认证对象在集中认证时间内,可持退休证(或遗属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到负责管理服务的认证机构(含退管服务机构、依托管理的企业、街道、乡镇、社区,下同),填写《聊城市领取养老金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附件1)进行认证。

(一)资格认证对象在企业驻地或企业社区集中居住的,企业可在走访慰问、集体活动等节点,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其实行当面认证,填写《资格认证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由各认证机构留存备查。

(二)资格认证对象在异地居住的,认证机构可到其居住地登门办理资格认证手续,也可由市或县(市、区)退管机构将其详细信息上传人社部异地退管系统,同时将系统导出的专用表格邮寄给认证对象,资格认证对象持《异地人员认证表》、退休证(或遗属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到居住地认证机构,利用异地退管系统进行网上协助认证。

(三)资格认证对象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往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认证机构应派人上门办理。

(四)因高龄、瘫痪、残疾、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资格认证对象,也可委托亲属持委托书、委托人户籍证明、退休证(或遗属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到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除上述材料外,瘫痪、疾病人员还应提供医院病历,残疾人员还应提供残疾证。

(五)资格认证对象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健在证明(有效期为半年)。也可在回国期间,提前到认证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六)各退管服务机构、依托管理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资格认证机构可采用指纹(指、掌静脉)识别系统、网络视频、人脸识别系统、声纹识别系统等科技化认证方法,先采集资格认证对象的特征样本,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比对基本信息数据进行认证。

(七)资格认证工作结束后,承担认证任务的各个认证机构要将资格认证的信息整理汇总后,填制附件2,按规定上报退管服务机构。各县(市、区)退管服务机构要于每季度末上报当地认证进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全市部署,在保证内容完整全面的基础上自行设计印制相关表格,采用其他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认证工作。

五、认证结果处理

经过认证后,资格认证对象具备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丧失领取资格的,应立即停发,并对其冒领部分进行追回;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认证的人员,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待认证通过后回复发放并补发。对欺诈冒领基本养老金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认证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养老保险市直管企业、各街道(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认真实施,保证本年度资格认证工作顺利进行。市人社局将适时派员前往督导检查。对于本年度已进行资格认证的资格认证对象,不再重复认证。

七、关于市直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请各养老保险市直管企业、承担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街道、社区,到市退管办(市人社局三楼大厅10号窗口)申领认证有关表格,也可登录公共邮箱:lcstgb@126.com下载,密码:2189278。需异地认证的填写《异地认证人员花名册》,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发回本邮箱);相关表格在公共邮箱“红旗邮件”中下载;二是认证工作结束后,各市直管企业、承担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街道、社区,应在汇总相关情况后,于7月31日前向市退管办报送《聊城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花名册》(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市人社局必要时到企业、街道、社区或退休人员居住地抽验相关资料。

联系人:赵 强 赵振桥 0635-2189152

史月娟 许小杰 0635-2189278

郭 宇 朱龙强 0635-2189242

2017年4月17日

附件1

聊城市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原工作单位

 

 

 

 

人员类别

 

 

退休人员

 

 

 

 

供养人员

 

 

 

 

退休(遗属)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居住地详细地址

 

 

 

 

认证经办人

及联系方式

 

 

1、

 

 

2、

 

 

备 注:(预留指纹)

 

 

认证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请在收到此表后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寄)回原发放机构,逾期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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