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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朔州市:职工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还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吗?

文章来源: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8 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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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尚未还清期间,职工本人及配偶除为偿还贷款办理“冲还贷”或执行奖励性提取的,其它情形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为他人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担保期间,不得提取自己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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