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调整审核》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缴费基数调整审核。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各区县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人社部门: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
五、受理条件:
单位人员未按当年工资缴纳四项保险的;单位整体未按当年缴费基数缴纳四项保险的。
六、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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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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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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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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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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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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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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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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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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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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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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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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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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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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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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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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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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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变更报盘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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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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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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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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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数变更补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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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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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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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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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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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资表或养老金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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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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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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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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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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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变更补差的数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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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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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缴费基数调整的,携带盖章后的情况说明、支持基数变动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变更或补差的数据盘到办事大厅抽号办理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参保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缴费基数调整的,携带盖章后的技术标更补差情况说明、变更工资表或养老金花名册及变更、补差的数据盘到办事大厅抽号办理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业务。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同单位核对相关信息,并在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调整信息。
3、系统校验调整数据,信息错误的由单位进行核对修改;系统校验通过的,更新缴费基数信息并生成缴费基数补差信息。业务办理完成。
八、办理方式:
当场办结。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各区县: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
各区县: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690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本文地址:西安市:缴费基数调整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