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种;
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企业20%,个人8%。
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四险属西安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企业 7% , 个人2% 大额医疗补助8元/月,企业承担80%(6.4元),个人承担20%(1.6元);
根据市人社发【2016】129号在确保全市参保人员三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在费率调整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统一按降低后费率标准缴费。执行期满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既定费率政策执行。
(一)失业保险。全市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陕西省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二)工伤保险。全市统一在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费率不得低于0.2%,基准费率已为0.2%的单位不再下浮。单位缴费,个人不交。
(三)生育保险。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下浮至0.25%。单位缴费,个人不交。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核定个人帐户的基数。
2017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081.30元,上限(300%)为15406.50元。2016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3481元,上限(300%)为17403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