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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老年人可用身份证 直接享受敬老优待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仵志君 发布日期: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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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决定自今年10月31日起,停止办理宝鸡市《寿星优待证》《敬老优待证》,老年人可直接用本人身份证享受有关年龄段优待政策。

宝鸡市自1992年起,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寿星优待证》实行优待的政策。这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出行,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后来,将年龄放宽到65周岁。

今年,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六个一律”清理原则,决定自10月31日起,不再办理宝鸡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寿星优待证》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敬老优待证》。

停止办理“两证”后,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原优待政策不变,宝鸡市老年人和来宝鸡观光、旅居等的外地老年人,均可用本人身份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年龄段优待政策。(仵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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