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宝鸡市: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17 17:07:1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设定依据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和历史缴费数据变更。

 

 

办理材料

 

 

(一)基本信息变更

 

缴费单位或个人填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需提供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资料。

2、退休人员待遇信息变更,须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重新认定的正式书面批复。

(二)历史缴费数据变更

缴费单位或个人填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缴费数据变更审批表》,并提供原始缴费凭证、台账及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离退休(职)人员待遇信息变更和历史缴费数据变更业务每月10—15号办理,经审批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办理电话

 

 

0917-3901822(办公室)

 

 

办理程序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宝鸡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宝鸡市:基金征缴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宝鸡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宝鸡市:无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2019年度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月底截止啦! 宝鸡市:退休待遇核算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宝鸡市: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5〕4号) 宝鸡市: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心脏起搏器限额结算有关问题的复函宝人社函〔2015〕251号 宝鸡市:宝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5〕128号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相关信息的通知 宝鸡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0号 宝鸡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16〕204号 宝鸡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宝鸡市:宝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15〕113号 宝鸡市:宝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宝人社发〔2015〕137号 关于宝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