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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退休待遇核算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17 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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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退休待遇核算业务流程

 

 

设定依据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包括正常退休(职)、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

 

 

办理材料

 

 

1、如数据库信息与退休审批表中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本人档案,填写《陕西省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修改基本信息。

 

2、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需携带《宝鸡市企业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陕西省病伤职工劳动能力检查鉴定审批表》。

 

办理时限

 

 

1、正常退休、因病退休(职)待遇核算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特殊工种退休待遇核算时限为30个工作日;

3、政策性提前退休待遇核算时限为4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办理电话

 

 

0917-3901822(办公室)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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