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户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法人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二)单位专管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所填写内容需要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办理场所
单位所在地市、县(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及相关要件到所属管理机构办理业务;
(三)由所属管理机构对申请开户单位提供的相关要件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单位开户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的,当天办结;不符合规定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办理的决定,并通知单位负责人。
六、注意事项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单位,不可以建立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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