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宜昌市: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办事指南(2018年2月版)

文章来源: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01 21:31:5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一、办理前注意事项

1、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应在本单位公示后报中心按程序审批,公示期限应不少于7天。

2、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3、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每次不超过一年。一年后,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重新办理手续。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请参阅《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办事指南》办理。

4、单位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影响本单位职工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职工因离、退休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为该职工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登录http://gjj.yichang.gov.cn/ 下载《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在区域营业部办理手续。

4、中心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以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单位经办人。

三、所需材料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

2、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职代会决议或会议纪要。

3、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4、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5、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的职工缴交明细表(申请缓缴的不提供)。

四、便民提示

1、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联系电话:6236747;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联系电话:6386738;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联系电话:7827672;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联系电话:4830669;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联系电话:4200013;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子龙路特1号,联系电话:3254669;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联系电话:3818739;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联系电话:2587466;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联系电话:2880091;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联系电话:5337600;

五峰营业部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御庭湾小区2号楼3楼 联系电话:5191111。

2、监督电话:6236717。

3、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各县市区营业部工作日17:00轧账,对外停办业务。

4、中心网址:http://gjj.yichang.gov.cn/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宜昌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