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大发展、大提升,近日,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出台《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确定了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州市为试点县(市、区),全面开展试点建设,支持其他县(市、区)积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方案》要求,以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围绕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推动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政策、加快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进程、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推动医养融合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发展、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打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10项主要任务,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手段,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王博)
本文地址:烟台市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