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昌邑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昌邑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以上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
目前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需准备材料
1.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昌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低保证明(低保证明由镇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出具)。
2.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昌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
2.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带齐需准备材料向各镇街区残联提出申请。
2.审核。各镇街区残联、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程序完成初审。
3.审批。市残联对申请人残疾等级和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进行审核、市民政局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残疾人补贴资格审批后,由市民政局社会化发放至残疾人银行账户。
办理地点:各镇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主管科室: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系电话:0536-7122301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