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保险知多少
西藏清算如何了(liăo)?
导读
按照《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5﹞103号),2016年,我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陆续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2018年底,随着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我区经办工作逐步进入正轨,为了保障我区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决定对制度实施以来(即:2014年10月-2018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退休待遇、保险基金进行清算。
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此次改革和清算,会给我们自己带来哪些影响?
Q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如何清算?
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98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含高套固定浮动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西藏特殊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工改保留工资、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余项目暂不纳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工资收入规定项目之和,如: 2014年的缴费基数应为2013年度上述项目和,2015年为2014年度上述项目和,以此类推。补发以前年度工资部分纳入所属年度工资收入,计入所属年度次年缴费基数。新录用、军队转业退伍安置、从企业调入人员按照起薪当月规定项目纳入缴费基数,其他调入人员按照上年度工资收入规定项目纳入缴费基数。
Q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如何计发,如何清算?
第一类: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叫“老人”,原工作单位按照规定算出的退休工资移交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第二类: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叫“中人”,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要做 “新老办法对比”才能确定真正的养老金是多少钱。老办法比较好算,原工作单位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套2014年的工资标准计算。新办法就相对复杂了,需由社保部门计算,计算结果直接跟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历年缴费水平、退休上年度我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职务职级等相关,总体来说,新办法计算公式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和规律。新老办法对比完成后,社保部门会计算出退休人员年度应发放和实际发放养老金数据,供资金清算。
第三类:2014年10月后参加工作的,叫“新人”,就是按新办法计算。
Q3:我们缴纳的职业年金是什么?为什么也要清算?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待遇领取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按照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第二种: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
备注:在待遇清算时,需进行“新老办法对比”工作,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新办法标准加上职业年金待遇标准的和与退休人员老办法进行对比,最终确认待遇发放标准。
Q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转移保险关系?
跨省流动的或者流动到企业的,必须由参保单位完成清算、完成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和补记,才能转移保险关系;区内调动的,由调入单位统一进行清算,无需办理转移。
Q5:社保基金如何清算,我来告诉你?
第一步:参保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核对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金缴费明细。
第二步:由参保单位核对2014年10月至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待遇期间,由财政垫资的部分,并与退休人员清算。
第三步:参保单位核实本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待遇资金无误后,社保经办机构统一与财政部门进行最终核算,多退少补,参保单位与单位参保人员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