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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老体协认真宣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作者:李贤浦 发布日期:2020-03-06 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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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老体协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感染防控“十条”。

一、 不恐慌。疫情可防可治不可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只要坚定信心,沉着冷静,科学应对,群防群治,定能胜利。

二、 不聚会。尽量不出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不聚餐,不赶集,不参加棋牌活动,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人员流动。

三、 慎接触。与2020年1月10日 后从重点地区来巫返巫人员需采取防护措施后再接触。与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人员需谨慎接触,与外地返巫来巫人员需谨慎接触。

四、 戴口罩。正确佩戴口罩,到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必须戴口罩执业。未带口罩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废弃口罩规范处理。

五、 讲卫生。咳嗽打喷嚏,外出返家、接触物品、准备实物、饭前便后要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室内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采用分餐用食,避免人员密集。

六、 严隔离。密切接触者必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吃住相对独立。严格常规检查,定期消毒,出现异常情况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及时就诊。

七、 重观察。从重点地区来巫返巫人员必须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出现异常情况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及时就诊。

八、 早就医。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要立即前往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九、 要劝返。全民行动,对所有非渝籍车辆及人员实施劝返。对渝籍车辆及随乘人员实施管控,严格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十、 齐监督。发动广大群众一起监督。主动配合村和社区滚动排查。有疑问,可咨询、有情况、快举报。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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