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特困供养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了!
2019年标准是这样的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1055元/人/月,城乡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603元/人/月和498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即1688元/人/月)。
2020年标准是这样的
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高栏港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 1100 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 651 元/人/月和 538 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 倍(即1760 元/人/月)。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各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0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
这是珠海自2012年以来连续9年提高低保标准这么好的消息不转发一下吗?
本文地址:珠海重磅!低保标准提至每月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