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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重磅!低保标准提至每月1100元!

文章来源:珠海民政 发布日期:2020-05-07 2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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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低保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特困供养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了!

2019年标准是这样的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1055元/人/月,城乡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603元/人/月和498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即1688元/人/月)。

2020年标准是这样的

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高栏港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 1100 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 651 元/人/月和 538 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6 倍(即1760 元/人/月)。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各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0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

这是珠海自2012年以来连续9年提高低保标准这么好的消息不转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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