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9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和“十四五”时期,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及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引导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实施意见》细化了改造程序,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要严格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程序。鼓励分散供养特困失能人员到县级福利院集中照护,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家庭不列入补助范围。
本文地址:江西省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