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市民政局进一步强化职责,落实《南昌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实行“分步走”,以筑牢底线补齐短板为基本,以发展普惠提升质量为着力点,以基本养老服务提标扩面为目标,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发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一、筑牢基础,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
一是服务对象精准确定。制定《南昌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邀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失独老人、7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8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进行评估,结合评估结果确定老年人需求类型、护理照料等级、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建立统一的需求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库。
二是服务项目清单管理。建立三张清单,南昌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参考清单、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从兜底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普惠养老、养老扶持四方面明确了涉及老年人健康管理、福利补贴、休闲娱乐、巡防关爱、养老保险、机构补助、人才奖补等32个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括助洁、助医、助急、助购、助浴、助行、助娱等11类。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包含31项老年人居家改造项目。
三是服务资金合理分担。市、县两级财政采取4:6配套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等补助。3年来投入2亿元推动全市68家敬老院提升改造。开展助餐试点,采取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老人出一点方式保障农村颐养之家持续运营,在农村留守困难老人在个人自缴不少于200元的基础上,由财政按每人每月200元用餐补助补贴至颐养之家。试点城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早餐补助2元、中餐或者晚餐补助4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6250万用于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覆盖2万余人。
二、政企联动,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
一是引入优质服务资源。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市老年福利院、市第二福利院红谷滩分院等养老项目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引进专业力量运营管理。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品牌化、连锁化养老企业,构建“政府量力能托底、企业运营有效益、老人支付能承受”的普惠养老新模式。目前3个养老项目(共5600张床位)获得国家每张床位2万元的建设补助,全市新增并投入使用的普惠养老床位3627张。
二是约定普惠服务价格。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限价”,引入企业按约定承担公益,深入开展合作。政府层面出具政策支持承诺函,承诺兑现土地、财税等优惠政策;企业层面提供约定数量的床位用于普惠性公益性养老用途,在维持合理盈利水平的基础上,其床位价格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退休金挂钩,建立价格随CPI等因素变化的调整机制。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医养结合、队伍建设、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等“四类能力”全面升级。全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签约率、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综合责任险覆盖率实现“三个100%”。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防范交叉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提质扩面,扩大基础性养老服务
一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依托资质齐全、品质过硬的机构拓展居家上门服务,通过“配备一张特殊床位、签订一份照护协议、开展一次适老改造、提供一年以上服务”,创新医养服务模式,把“养老院”搬进家,惠及全市75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年人。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相应辅具、安装信息监测等设施设备,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环境。制定《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规范》,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综合监管,确保服务安全放心。
二是推动社区养老发展。全市建有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站423家,农村颐养之家1159家,实现建制村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嵌入式养老院59个。依托社区主体,整合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成集养老、卫生、文体、教育、商业设施相对集中的社区邻里中心。全市已建成192个社区邻里中心。农村地区建设符合“四助五有”标准的颐养之家,为老年人提供用餐、应急援助、医疗、娱乐等服务。
三是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草拟了《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方案》,我市将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家庭养老床位相结合,推动建立覆盖广泛、筹资多元、保障合理、依托机构、适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人员家庭长期护理的事务及经济负担,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本文地址:南昌市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