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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养老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文章来源: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4-21 1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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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年4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2〕17号)精神和上级有关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宁波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严谨有序做好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严格执行入院各项规定。非工作期间严格落实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和“两点一线”要求。

二、严格做好家属探视服务

家属探视实施预约制,暂缓有市外旅居史家属入院探视。严格落实进院人员测温、登记、扫“场所码”和核验行程码等工作,探视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应合理设置探视室和探视路线,不与老年人活动场所发生交集。

三、严格做好新入院和在院老人服务

新入院老人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14天内无市外旅居史,并书面承诺14天内无市外人员接触史。暂缓收住14天内本市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老年人。

四、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检测频率按照每周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检测频率按照每2天1次执行,对因各种原因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须调离一线岗位。要鼓励和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五、严格做好养老机构内部管理

严格控制院内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除非必要工作外,继续谢绝外来人员、志愿者入院组织活动以及各类参观访问。继续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控,做好内部通风、消毒、院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工作。继续禁止快递进入养老服务机构。

六、严格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

在落实服务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健康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开展外带服务,开展堂食服务的,要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测温、登记、扫“场所码”和核验行程码等工作,须加大座位间距,控制同一时间就餐人数,实行错峰就餐。

七、严格做好“三区”养老机构封闭管理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活动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八、严格做好督查检查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督导,加强值班值守,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市民政局将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明查暗访工作,对问题严重和未及时整改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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