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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要求

文章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2-08-03 1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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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的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是指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集中就餐或配送的社区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有关场所。

一、基本设置

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按以下条件设置:

(一)总体布局实用合理,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符合食品、消防安全相关规定,配备冷藏、消毒、加热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有方便老年人进出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慢坡通道、防滑脚垫、座厕拉杆、楼梯扶手设备等。

(三)应有配套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及空调等设施,在显著位置要有规范的公共标识。

(四)餐厅应设有平衡膳食等营养健康内容的宣传。

二、基本要求

社区老年食堂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老年助餐点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进行膳食加工的助餐场所,其经营者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提供品种多样、符合老年人特点和膳食营养的健康安全餐,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三)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服务质量标准,要有健全的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检查记录制度及奖惩制度。

(四)有具备资质的服务人员负责场所的管理、日常接待、助餐服务等工作并有相关记录,建立每周菜谱及价格公示机制。

(五)工作人员应树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守职尽责、注重效率的服务意识,保持热情周到、乐于相助的服务态度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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