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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对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规定。这一通知关乎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引起广泛关注。

首先,通知明确规定了2023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26095元。这一数值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烟台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等情况进行确定的。对于超过这一基数的部分,单位和个人均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存。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其次,通知还规定了2023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900元,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这一数值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工资的职工。对于低于这一基数的部分,单位和个人也均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存。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权益,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各单位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需要告知职工本人,并均需填制纸质基数调整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合法、公正、透明。同时,对于无法签字的职工,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避免因无法签字而导致的纠纷。

最后,通知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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