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于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涉及低保、定期定量补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多方面。低保标准从1510元提升至1595元,月增85元;重残无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救助标准相应上调。散居归侨等群体救助金额也有适度增长。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至2075元,增加105元,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救助标准同样按此幅度提升。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线调整为月人均3190元,就业人员收入豁免保持在870元。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上海市政府于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涉及低保、定期定量补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多方面。低保标准从1510元提升至1595元,月增85元;重残无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救助标准相应上调。散居归侨等群体救助金额也有适度增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至2075元,增加105元,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救助标准同样按此幅度提升。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线调整为月人均3190元,就业人员收入豁免保持在870元。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