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社保简讯

社保简讯 社保简讯

上海市政府于7月1日实施新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涉及低保、定期定量补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多方面。低保标准从1510元提升至1595元,月增85元;重残无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救助标准相应上调。散居归侨等群体救助金额也有适度增长。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至2075元,增加105元,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救助标准同样按此幅度提升。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线调整为月人均3190元,就业人员收入豁免保持在870元。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评论
分享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沪民救发〔2015〕14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提高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的通知(沪民救发〔2015〕15号)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政策问答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退养人员、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死亡后配偶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等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丧葬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做好市政府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最新消息!上海城乡低保等5项社会救助标准4月1日起上调! 上海市: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2号) 上海市:本市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