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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明确2024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文章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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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发展政策,湘潭市公积金缴存标准已调整。依据2023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2024年度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303元,下限为1930元。个人月缴存额最高将达到7512元,最低为194元。此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按照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均参照长沙市的标准执行。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213元”计算,2023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434.42元。因此,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1303元,最低为1930元。经测算,2024年度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7512元,最低为194元,此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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