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的准入门槛,将运营补贴的入住率要求从原来“入住率达80%以上”下调至“入住率达45%以上”,同时将享受补贴所需的最低老年用餐服务人次标准减半;今后每年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的具体条件,将根据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平均入住率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