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陕西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旅厅等部门联合召开通气会,对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进行集中解读。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优待范围、丰富优待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老年优待服务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加可及。办法明确,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申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在文旅休闲、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服务。办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