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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宿州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拱材料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29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材料
  1、《贷款申请书》(一式2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完整的合同复印2份;
  3、“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份;
  5、首付不低于购房款30%的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6、提供售房单位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单身者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采用第三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9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提示:复印件一律用a4纸 联系电话:30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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