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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职工死亡后个人帐户能否继承?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作者:上善若水 发布日期:2012-03-24 22: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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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可以继承。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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