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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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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打印领取申请表、协议、并签订承诺书(每月1-25日受理)

 

 

 

职工所在单位核实后

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贷款银行对储蓄帐户、还贷信息等核对,在申请表、协议上加盖印章

 

职工持以上符合条件材料到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受理委托划转并录入系统

中心(月终结算后)根据贷款银行提供的职工月还款本息额确定还款金额,生成划款单并提交贷款银行,当月受理的于次月下旬划转到借款人还款存折或卡上,并进行扣款用于还贷,划扣成功后,清单返回中心生成记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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