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福建省: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效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要接受处罚?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4-11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应当受到处罚。依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