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建立入住养老机构人员评估机制”的要求,徐汇区民政局委托徐汇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于近日已全面完成对2013年12月31日前入住养老机构的2000余名徐汇区户籍老人护理等级评估工作。从2014年起,“新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必须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身体状况评估”这一新的工作机制将在徐汇区得到全面落实执行。
徐汇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自2007年作为本市首批从事居家养老评估事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之一,也是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标准《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参与起草单位之一,从2012年就开始对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工作进行试点。此次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得承接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养老机构老人照料护理评估项目:徐汇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徐汇区养老机构的徐汇区户籍老人的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绪行为、视觉能力、社会生活环境等进行统一标准的评估,对其护理等级进行重新认定。
评估工作首先根据对徐汇区36家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现状进行调研,相继制定徐汇区养老机构老年照护等级评估方案、评估程序、操作流程;成立徐汇区居家(机构)养老照护等级评估办公室,全面推进、指导、负责养老机构老年照护等级评估工作;并邀请有关专家对养老机构领导进行系统培训,对评估员进行评估标准精细化和规范化岗前培训,现场模拟评估操作和评判,评估指导师独立督导和合议评估等级。评估工作分三个层面进行:评估员对老年人评估,评估指导师检查督导,居家(机构)养老照护等级评估办公室确定评估等级。评估过程中做到三个结合:评估老人现状和向护理员了解老人日常状况相结合;评估报告规范书写与老年人生理机能退化顺序相结合;评估等级确定与病后恢复期相结合。同时做到三个重点督导:评估后等级与养老机构上报等级不一致的;90岁以上和100 岁以上高龄老人;评估后单一参数出现中度以上而其他参数正常或轻度者。
此项目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至2014年2月28日对入住在徐汇区36家养老机构的徐汇区户籍老人进行护理等级评估已圆满完成,总计完成评估2021人次。项目的完成不仅从评估机制上科学界定老年人照护需求,继而为合理匹配老年人照护服务资源提供技术支持,还进一步为保障公共财力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