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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批流程

文章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7-12 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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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提交材料: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
  2、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3、征地情况确认调查表;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告知书;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回证(听证笔录或不要求听证的说明);
  6、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书;
  7、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批复;
  8、征地涉及农民情况表;
  9、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登记表;
  10、社会保障基金收据
  第二步:人社局农保科审核报批材料
  第三步:需省政府审批征地的项目,由市人社局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随征地报批材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需报国务院审批用地的项目由市人社局审核后送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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