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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天津关于农村户口,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及领取条件、领取标准?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7-22 0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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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领取条件: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待遇标准: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百分之六十,最长为十二个月。2014年6月1日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28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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