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刷卡结算需要注意什么?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8-25 00:00:0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办理产前登记手续后,职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实行直接刷卡结算。自胎儿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原则上办理产前登记手续之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