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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

福建省医疗保险2015年度医疗费用年度结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2-31 1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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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

福建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医疗费用年度结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做好2015年度医疗费用年度结转工作,经研究决定,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16年元旦期间关闭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含全省联网系统),进行年度医疗费用清算和个人账户计息等工作。届时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受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刷卡结算。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本级医保信息系统(含全省联网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4日,实时刷卡结算的恢复时间为2016年1月5日。

二、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信息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3日,实时刷卡结算的恢复时间为2016年1月4日。

三、各社区市医保信息系统关闭时间超过2016年1月4日的有:宁德市医保信息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5日,泉州市医保信息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7日,三明市医保信息系统关闭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7日,上述地区年度结转工作结束前,其参保人员的异地就诊医疗费用暂停刷卡结算。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为在院参保患者(除厦门市异地参保患者外)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办理结转出院登记,并在系统启用后为在院患者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结转出院人员必须登记为“结转出院”字段(cyztlx代码为7)。

五、参保人员在年度结转停机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应先由个人垫付,并于系统开启后持社会保障卡或保健医保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材料到相关医疗保险(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六、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接到此通知后应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告之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年度结转相关事宜。

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离休干部

离休费医药费管理中心

福建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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