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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郑州市失业人员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发布日期:2014-09-12 1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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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人员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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